酒店委托管理:根据合同约定,酒店徽记和名称使用业主方注册徽记和商标名称。国贸接受业主方委托,作为酒店唯一经营管理者,按“国贸品牌酒店管理模式”提供人力、技术、管理和信息等资源,依授权手册行使酒店经营和管理权利。国贸在酒店筹备及营业期派遣团队现场管理。 委托管理期三年以上,按月收取委托管理酬金及派遣管理团队的人工成本。
酒店授权管理:指在酒店开发商组建管理公司的前提下,国贸派出核心管理人员(如执行总经理、工程经理、销售经理等)参与酒店的日常经营与管理事务,在约定权限内行使相应的管理职权。
酒店顾问咨询:在酒店的前期、筹备期及正常管理期不同阶段,提供各项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。形式可据酒店需求分为专职驻场(店)顾问和非驻场(店)咨询顾问。管理顾问服务期一年及以上,国贸按期收取顾问服务费。如由国贸派遣专职首席驻场顾问(总经理级)或高级驻场顾问(部门总监级),则业主方需按月支付顾问人员的人工成本。